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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踏車疑闖紅燈釀事故 鳳警迅速到場處理並提醒遵守號誌

王培興 2026/06/06 13

【記者王培興/高雄報導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於115年6月2日18時19分許接獲報案,指稱鳳山區漁村街與自強一路口發生交通事故,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五甲派出所及交通分隊員警到場處理,並協助疏導交通,避免影響往來車流。

  經警方初步了解,15歲李姓少年騎乘腳踏車沿自強一路北向南方向直行,與48歲宋姓女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漁村街西向東方向直行,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,造成李姓少年手腳擦挫傷、宋女腳部擦挫傷,雙方均自行就醫,所幸皆無生命危險。

  警方表示,現場對雙方實施酒測,酒測值均為0。初步研判疑為腳踏車未依號誌通行所致,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,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。

  鳳山分局呼籲,民眾騎乘腳踏車或機車行經路口時,務必遵守交通號誌並減速慢行,尤其腳踏車雖屬慢車,仍應依規定停等紅燈、注意左右來車,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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