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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理事長協進會啟動「2026-2027高雄市卓越社團領袖獎」 建立制度化表揚機制 樹立社團領袖新典範

鄭慧美 2026/07/27 13

【記者鄭慧美/高雄報導】高雄市理事長協進會正式宣布啟動「2026-2027年度高雄市卓越社團領袖獎」,期望透過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評選制度,表彰長期投入公益服務、社團發展、產業貢獻、宗教關懷、文化藝術、教育推廣、創新發展及社會服務等領域,具備卓越領導能力與社會影響力的社團領袖,打造高雄市社團界最具代表性、公信力與傳承價值的年度榮譽獎項。

 

 

高雄市理事長協進會理事長鍾瑩螢表示,「高雄市卓越社團領袖獎」不僅是一項榮譽表揚,更是一項制度建設,希望透過完善的遴選制度,肯定社團領袖多年來無私奉獻與卓越成就,同時彰顯各社團組織在公共參與、公益服務、產業發展、文化教育及社會進步上的重要價值,讓卓越領袖精神薪火相傳,持續帶動社會正向力量。

協進會指出,為使獎項具備長期發展與永續傳承基礎,第11屆理事長鍾佳亨率先提出「制度化、品牌化、永續化」三大理念,倡議建立兼具公信力、代表性及長遠發展價值的社團領袖表揚制度,為未來發展奠定堅實基礎。

延續此理念,第14屆理事長鍾瑩螢率領全體理監事團隊凝聚共識,正式完成「高雄市卓越社團領袖獎」制度建置,完善獎項分類、遴選辦法及辦理流程,逐步建立一致性、延續性與品牌永續發展架構,正式開啟高雄市卓越社團領袖獎的新里程碑。

本屆共設立四大獎項,完整涵蓋各領域卓越社團領袖,包括:

一、公益奉獻類:表彰長期投入公益慈善、人道關懷、公共服務,並具有全國性或跨領域影響力的卓越社團領袖。

二、職業類:表彰推動工商產業、專業團體、職業發展及產業升級,對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具有卓越貢獻的社團領袖。

三、宗教文化教育創新類:表彰於宗教信仰、文化藝術、教育推廣及創新發展等領域具有卓越成就及深遠影響力的社團領袖。

四、社會服務貢獻類:表彰長期深耕地方、服務社會、凝聚社團力量、促進公共參與及推動公益服務,對地方發展具有重要貢獻的社團領袖。

此外,為延續卓越領袖精神與累積品牌價值,協進會同步成立「卓越領袖榮譽顧問團」,敦聘歷屆卓越社團領袖擔任榮譽顧問,提供制度建議、經驗傳承及品牌發展方向,共同維護獎項公信力,協助推廣卓越領袖精神。

首屆榮譽顧問包括周國忠理事長、陳義永理事長、張瑞泰理事長、李玉文理事長、邱良進理事長、李建興理事長及徐仲志理事長等七位卓越社團領袖,共同為高雄社團發展注入更多智慧與能量。

高雄市理事長協進會表示,本屆遴選委員會將邀集工、商、產、官、學等領域專家共同參與審議,秉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,遴選各類別最具代表性的卓越社團領袖,建立高雄市社團界最具公信力的標竿獎項,並期待透過此制度激勵更多優秀領袖投入公益與社會服務,攜手打造幸福高雄,提升城市競爭力與社會影響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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